广西艺术学校数字演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GXYS-2026-001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广西艺术学校数字演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202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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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单位 | 广西艺术学校 |
项目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4号 |
预算金额 | 人民币20万元整(¥200,000.00)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20万元整(¥2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工,2026年12月10日前完成验收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
二、采购需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及《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积极响应教育部《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指南》关于“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的战略部署,服务自治区“AI+文旅”产业发展布局,以“双优”建设(优质中职学校+优质专业)为统领,以桃李杯“AI”数字比赛为牵引,基于“数字演艺特色专业与产学研合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目标,为落实2026年建设任务,强化校企共建实训实习平台,特实施本项目。
通过场地共享化改造与“AI+艺术”实验内容产出,打造自治区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提升数字演艺专业群的社会服务能力与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AI+民族演艺”产教融合示范模式。
(一)演出场地共享与实训环境改造
建设目标:打破传统教室壁垒,构建“校企共用、资源共享”的开放式生产性实训环境,满足日常教学、企业项目入驻及创新创业孵化的多重需求,践行《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指南》关于“吸引各类学校、行业、企业广泛参与”及“采用理事会、用户委员会等治理模式,形成共建共管的组织架构”的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服务要求 |
1 | 场地共享服务 | 提供已具备AI项目实体落地建设成果的场地,包括但不限于全息交互、XR虚拟拍摄棚、动补系统、直播实训室等;可挂牌“广西艺术学校数字演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为学校提供一定的实验时间 |
2 | 算力资源服务 | 提供AI算力应用大模型接入服务,支持AIGC内容生成;实现学校人力与供应商场地、算力资源的深度耦合,符合“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导向 |
3 | 企业导师派驻 | 派驻企业导师,与学校教师组成“校企混编”教学团队;企业导师承担“提供实践指导、参与课程开发、共同开展科研创新”职责;学校教师承担“理论教学、学生管理、质量监控”职责,形成“双导师”育人机制 |
4 | 教材共同开发 | 有一定的师资能力担任企业导师,共同开发实验室相关教材及实训课程 |
5 | 校企协同管理 | 接受校企协同管理,形成“共建共管”的开放型实践中心 |
(二)“AI+艺术”实验产出
本部分旨在通过实战场地实训项目产出数字资产,反哺教学。同时将AI生成技术(AIGC)融入民族演艺内容生产,直接服务于“AI+文旅”自治区战略部署。
项目名称:《xxxx》AI+艺术实验纪录片
项目定位:本项目为“真实生产”项目,由学校提供民族文化素材,成交供应商运用AI技术完成制作,成果归学校所有,供应商保留技术经验总结权。
分辨率 | 3840×2160(4K UHD) |
时长 | 5—8分钟 |
AI含量 | 画面中AI生成内容(图像、视频、特效)占比不低于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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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具体要求 |
1 | 模型训练 | 基于采购方提供的民族演艺素材,训练1个专属LoRA模型或Checkpoint模型,用于生成特定风格画面。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数据采集、清洗、标注及模型训练调优,确保输出风格与采购方品牌调性一致 |
2 | 影片制作 | 包含脚本策划、AI生成、后期合成、配音配乐。脚本由成交供应商联合采购方共同审定;AI生成环节采用自研或商用生成工具完成画面产出;后期合成由供应商专业团队执行;配音配乐优先使用AI音乐生成工具制作,如需购买版权音乐,由供应商代为采购并提供授权证明 |
3 | 教学转化 | 成交供应商交付所有工程源文件(PSD、PR/AE工程、AI模型文件),并提供一份《AI影像制作工作流手册》。手册包含关键提示词(Prompts)解析、生成参数配置、后期合成节点说明,确保采购方技术团队可复现完整工作流程 |
4 | 知识产权 | 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视频、模型、文档的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成交供应商仅保留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技术经验总结权,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不得将项目成果用于公司案例展示或对外商业宣传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具备演出、智能机械制造、软件开发/影视制作、“文旅演艺”相关经营范围;
2. 须具备AIGC内容创作能力或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案例证明);
3. 场地需有数字智能硬件设施支撑(需提供相关资产证明,产权清晰);
4. 有一定的师资能力担任企业导师,共同开发实验室相关教材。
(三)信用查询要求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磋商。
四、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 2026年6月12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4号,广西艺术学校招标采购办公室 |
方式 | 现场获取,不接受邮寄 |
售价 | 免费 |
联系人 | 韦老师 |
联系电话 | 0771-2506770 / 17777171640 |
获取时需携带材料 |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2026年6月23日10:00(北京时间) |
地点 | 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4号,广西艺术学校开标室 |
份数要求 | 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U盘)1份 |
密封要求 | 响应文件须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
逾期处理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 | 2026年6月23日10:30(北京时间) |
地点 | 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4号,广西艺术学校磋商室 |
磋商程序说明 | 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
七、评审方法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报价部分 | 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30 |
技术方案 | 35分 | 根据技术参数响应程度、方案可行性、创新性等评分 |
服务承诺 | 20分 | 根据服务承诺完整性、额外增值服务、售后保障等评分 |
履约能力 | 10分 | 根据业绩证明、团队资质、场地/设备条件等评分 |
磋商表现 | 5分 | 根据磋商现场应答情况、专业程度等评分 |
加分项
加分内容 | 加分分值 | 说明 |
“共建方案”承诺(开放场地、共享算力、派驻企业导师) | 3分 | 须提供书面承诺 |
具有AI结合“文旅”“演艺场景”落地案例 | 2分 |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案例证明 |
承诺项目验收后12个月内提供不少于2次技术支持或社会培训服务 | 2分 | 须提供书面承诺 |
承诺项目成果优先纳入学校“数字演艺IP资源池” | 1分 | 须提供书面承诺 |
八、报价要求
1. 报价单需列明主要设备/服务的品牌、型号、参数及单价;
2. 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含如需购买版权音乐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3. 总价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九、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必须包含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说明 |
1 | 磋商响应函 | 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 |
2 | 报价表 | 含分项报价及最后报价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加盖公章 |
4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5 | AIGC内容创作能力相关业绩证明或合同复印件 | 必须提供 |
6 | 场地数字智能硬件设施相关资产证明 | 必须提供 |
7 | 技术响应方案 | 逐条响应采购需求 |
(二)建议补充承诺
1. 承诺作为学校产教融合合作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接受校企协同管理,提供场地、算力等资源支持;
2. 承诺项目成果优先纳入学校“数字演艺IP资源池”,支持后续教学、培训及技术服务;
3. 承诺项目验收后12个月内,为学校提供不少于2次的技术支持或社会培训服务;
4. 承诺派驻企业导师参与学校教学,共同开发实验室相关教材及实训课程;
5. 知识产权归属按采购需求约定执行,未经学校书面许可,不将项目成果用于商业宣传。
十、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十一、验收标准
验收类别 | 验收内容 | 验收方式 |
场地 | 现场踏勘,核对材料品牌、数量及施工效果,确认符合“校企共用、资源共享”的开放式生产性实训环境要求 | 实地验收 |
内容 | 组织专家组对纪录片进行审片,核对工程文件完整性,确认AI含量≥80%、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 专家评审 |
文档 | 审核《AI影像制作工作流手册》及教学转化方案,确认可纳入专业课程体系 | 文档审核 |
综合 | 确认成交供应商投入的场地、算力、设备等资源纳入共建体系,符合“共建共管”要求 | 综合评估 |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 广西艺术学校 |
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4号 |
联系人 | 韦老师 |
联系电话 | 0771-2506770 / 17777171640 |
现场踏勘预约 | 请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韦老师预约 |
十三、附件
1. 磋商响应函格式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 报价表格式
4. 技术响应偏离表格式
5. 服务承诺函格式
6. 最后报价表格式
附件:
广西艺术学校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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