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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校数字演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6-06-12 18:42:2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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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XYS-2026-001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广西艺术学校数字演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2026年度)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单位

广西艺术学校

项目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4号

预算金额

人民币20万元整(¥200,000.00)

最高限价

人民币20万元整(¥2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工,2026年12月10日前完成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采购需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及《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积极响应教育部《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指南》关于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的战略部署,服务自治区AI+文旅产业发展布局,以双优建设(优质中职学校+优质专业)为统领,以桃李杯AI数字比赛为牵引,基于数字演艺特色专业与产学研合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目标,为落实2026年建设任务,强化校企共建实训实习平台,特实施本项目。

       通过场地共享化改造与AI+艺术实验内容产出,打造自治区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提升数字演艺专业群的社会服务能力与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AI+民族演艺产教融合示范模式。

     (一)演出场地共享与实训环境改造

       建设目标:打破传统教室壁垒,构建校企共用、资源共享的开放式生产性实训环境,满足日常教学、企业项目入驻及创新创业孵化的多重需求,践行《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指南》关于吸引各类学校、行业、企业广泛参与采用理事会、用户委员会等治理模式,形成共建共管的组织架构的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服务要求

1

场地共享服务

提供已具备AI项目实体落地建设成果的场地,包括但不限于全息交互、XR虚拟拍摄棚、动补系统、直播实训室等;可挂牌广西艺术学校数字演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为学校提供一定的实验时间

2

算力资源服务

提供AI算力应用大模型接入服务,支持AIGC内容生成;实现学校人力与供应商场地、算力资源的深度耦合,符合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导向

3

企业导师派驻

派驻企业导师,与学校教师组成校企混编教学团队;企业导师承担提供实践指导、参与课程开发、共同开展科研创新职责;学校教师承担理论教学、学生管理、质量监控职责,形成双导师育人机制

4

教材共同开发

有一定的师资能力担任企业导师,共同开发实验室相关教材及实训课程

5

校企协同管理

接受校企协同管理,形成共建共管的开放型实践中心

 (二)“AI+艺术”实验产出

       本部分旨在通过实战场地实训项目产出数字资产,反哺教学。同时将AI生成技术(AIGC)融入民族演艺内容生产,直接服务于AI+文旅自治区战略部署。

       项目名称:《xxxx》AI+艺术实验纪录片

       项目定位:本项目为真实生产项目,由学校提供民族文化素材,成交供应商运用AI技术完成制作,成果归学校所有,供应商保留技术经验总结权。

分辨率

3840×2160(4K UHD)

时长

58分钟

AI含量

画面中AI生成内容(图像、视频、特效)占比不低于80%

 

 

 

序号

服务内容

具体要求

1

模型训练

基于采购方提供的民族演艺素材,训练1个专属LoRA模型或Checkpoint模型,用于生成特定风格画面。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数据采集、清洗、标注及模型训练调优,确保输出风格与采购方品牌调性一致

2

影片制作

包含脚本策划、AI生成、后期合成、配音配乐。脚本由成交供应商联合采购方共同审定;AI生成环节采用自或商用生成工具完成画面产出;后期合成由供应商专业团队执行;配音配乐优先使用AI音乐生成工具制作,如需购买版权音乐,由供应商代为采购并提供授权证明

3

教学转化

成交供应商交付所有工程源文件(PSD、PR/AE工程、AI模型文件),并提供一份《AI影像制作工作流手册》。手册包含关键提示词(Prompts)解析、生成参数配置、后期合成节点说明,确保采购方技术团队可复现完整工作流程

4

知识产权

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视频、模型、文档的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成交供应商仅保留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技术经验总结权,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不得将项目成果用于公司案例展示或对外商业宣传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具备演出、智能机械制造、软件开发/影视制作、“文旅演艺”相关经营范围;

2. 须具备AIGC内容创作能力或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案例证明);

3. 场地需有数字智能硬件设施支撑(需提供相关资产证明,产权清晰);

4. 有一定的师资能力担任企业导师,共同开发实验室相关教材。

     (三)信用查询要求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磋商。

        四、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6年6月12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4号,广西艺术学校招标采购办公室

方式

现场获取,不接受邮寄

售价

免费

联系人

韦老师

联系电话

0771-2506770 / 17777171640

获取时需携带材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6月23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4号,广西艺术学校开标室

份数要求

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U盘)1份

密封要求

响应文件须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逾期处理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6年6月23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4号,广西艺术学校磋商室

磋商程序说明

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 磋商内容包括技术方案、服务承诺、报价等;
3.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4. 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评审方法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报价部分

3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30

技术方案

35分

根据技术参数响应程度、方案可行性、创新性等评分

服务承诺

20分

根据服务承诺完整性、额外增值服务、售后保障等评分

履约能力

10分

根据业绩证明、团队资质、场地/设备条件等评分

磋商表现

5分

根据磋商现场应答情况、专业程度等评分

      加分项

加分内容

加分分值

说明

共建方案承诺(开放场地、共享算力、派驻企业导师)

3分

须提供书面承诺

具有AI结合文旅”“演艺场景落地案例

2分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案例证明

承诺项目验收后12个月内提供不少于2次技术支持或社会培训服务

2分

须提供书面承诺

承诺项目成果优先纳入学校数字演艺IP资源池

1分

须提供书面承诺

       八、报价要求

1.  报价单需列明主要设备/服务的品牌、型号、参数及单价;

2. 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含如需购买版权音乐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3. 总价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九、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必须包含内容

序号

材料名称

说明

1

磋商响应函

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

2

报价表

含分项报价及最后报价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

5

AIGC内容创作能力相关业绩证明或合同复印件

必须提供

6

场地数字智能硬件设施相关资产证明

必须提供

7

技术响应方案

逐条响应采购需求

     (二)建议补充承诺

1. 承诺作为学校产教融合合作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接受校企协同管理,提供场地、算力等资源支持;

2.  承诺项目成果优先纳入学校数字演艺IP资源池,支持后续教学、培训及技术服务;

3. 承诺项目验收后12个月内,为学校提供不少于2次的技术支持或社会培训服务;

4. 承诺派驻企业导师参与学校教学,共同开发实验室相关教材及实训课程;

5. 知识产权归属按采购需求约定执行,未经学校书面许可,不将项目成果用于商业宣传。

十、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十一、验收标准

验收类别

验收内容

验收方式

场地

现场踏勘,核对材料品牌、数量及施工效果,确认符合校企共用、资源共享的开放式生产性实训环境要求

实地验收

内容

组织专家组对纪录片进行审片,核对工程文件完整性,确认AI含量≥80%、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专家评审

文档

审核《AI影像制作工作流手册》及教学转化方案,确认可纳入专业课程体系

文档审核

综合

确认成交供应商投入的场地、算力、设备等资源纳入共建体系,符合共建共管要求

综合评估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广西艺术学校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4号

联系人

韦老师

联系电话

0771-2506770 / 17777171640

现场踏勘预约

请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韦老师预约

 

、附件

1. 磋商响应函格式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 报价表格式

4. 技术响应偏离表格式

5. 服务承诺函格式

6. 最后报价表格式

 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表格版)6.docx


                                                                                                               广西艺术学校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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