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校面向东盟的文明交流互鉴文化艺术交流研修项目招标公告
为响应共建“一带一路”与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要求,对接“2026面向东盟文化交流合作论坛”相关议题,充分依托广西艺术学校自身艺术教育、师资、专业教学等核心艺术资源,以中华优秀民族文化为媒介开展跨国文明对话,推进广西跨国人文交流品牌建设,我校拟采购面向国际“文明互鉴”文化艺术交流与研修一体化服务。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00000.00元。按照学校内控管理制度,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广西艺术学校面向东盟的文明交流互鉴文化艺术交流研修项目
二、情况说明
(一)项目情况
本项目服务期限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采购“策划—执行—研修—归档”一体化文化艺术交流与研修培训服务。项目以广西艺术学校艺术专业资源、骨干教师、师生队伍为主体开展实施,围绕文明互鉴主题,立足中华优秀民族文化开展中外文化艺术交流,开展主题策展、联合展演、青年艺术营、东盟艺术家双向研修交流、课程模块开发、展陈研学点位设计等工作,充分发挥本校艺术教学优势,搭建中外文化艺术对话平台,产出课程资源、展演展览、影像纪实、运营手册等系列成果。为保障项目专业化、规范化、安全化实施,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专业服务供应商。
(二)项目服务内容
1. 文化艺术交流服务:依托我校艺术资源配合策划项目年度交流主题,完成策展方案、视觉设计、展陈执行;落地不少于1场联合展览、1场专场演出,完成作品征集、运输投保、展场搭建、演务统筹及公共教育活动;举办2期每期5‑7天青年艺术营,开展民族工艺、音乐舞蹈等联合创作活动。
2. 国外文化艺术家专场研修交流:组织1场以东盟艺术家为主的专场研修交流,周期7‑10天,外方艺术家不少于6人;开展外方3‑4个专题工作坊;协助我校骨干教师、外聘工艺大师开展我方3‑4个专题授课;配备双语翻译与专业接待;交付纪实短片1部、双语课程素材1套。
3. 研修培训服务与课程模块开发:面向我校本校教师开展国际化教学、民族工艺、双语教学主题师资研修;依托我校专业优势设计“艺术+文化”学生研学线路与工坊课程,配套安全预案与保险;开发不少于2套完整课程模块,每套包含课程标准、双语课件、教案、评价量表,并面向我校教师组织不少于1场师资使用培训。
4. 点位设计服务:结合我校展演场地、教学空间条件完成展演季及常设交流空间展陈点位规划深化设计,输出平面图、效果图、施工指引;完成艺术营、研学线路体验学习点位设计,配套场景布置、任务单、安全提示,交付可复用点位运营手册。
5. 配套保障服务:提供外事联络、口笔译、嘉宾接待;落实大型活动、涉外接待、未成年人参与场景安全预案;完成活动资料汇编归档,项目全程留痕可验收;不得转包项目,分包须经我校书面同意。
(三)服务商资质要求
1. 基本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文化艺术交流、教育培训等相关内容;具备健全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2. 业绩要求:具备国际文化交流或研修培训类项目执行经验,投标时须提供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及验收/结项证明)。
3. 团队要求:组建完整项目执行团队,配置项目经理1名,具备大型文化活动管理经验;策展人、展陈设计师、演务统筹各不少于1名;培训导师与课程设计师2‑3名,具备课程开发与国际研修项目经验;熟悉东盟语种外联专员及翻译不少于2名;设置安全后勤保障组,负责安全预案、保险、食宿交通保障。投标时须提交人员名单、相关资质证明,项目关键人员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更换。
4. 安全保障与信用要求:针对涉外活动、大型聚集活动、未成年学生参与场景制定专项安全预案并可报采购人备案;可按要求为参与学生购买专项保险;具备双语服务、国际外联资源调动能力。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须经我校书面同意。有面向东盟开展文化艺术交流项目经验,且有与艺术院校合作项目经验者优先。
有意竞标者请将公司概况、营业执照、资质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验收/结项证明)、拟派团队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明、信用查询截图和报价单装订纸质材料交于我单位(注意:报价表需盖章封标,公司概况、营业执照、资质及上述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放于封标报价之上。开标时将先审核报价公司资质,资质审核未通过的,报价文件不予开封)。
三、发布媒体
广西艺术学校官网
四、公告期
自2026年9月28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止。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广西艺术学校
地 址:南宁市园湖南路24号
联系人:韦老师
联系电话:0771‑2506770 15078889676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广西艺术学校。
广西艺术学校
2026年9月28日

